借用铜锣

铜锣借用条列

1) 所有借用者都必须在二个星期前,以书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格并在批准后支付有关款项。

2) 每个铜锣借用款项为 RM30.00。

3) 每次借用抵押金为 RM500.00。

4) 借用者,需在领取铜锣后,三个工作日内,归还铜锣若逾期归还,本会没收抵押金。

5) 借用者必须在申请批准后一星期内,清还租金和抵押金,若逾期,恕不保留铜锣供使用。

6) 来回运输自里。

7) 在借用期间,若有任何损坏或遗失,借用者必须负全责,依照物价赔偿。

8) 本会有权拒绝借出铜锣而不必说明理由。

9) 本会列於 02.06.2009 起生效,如有不尽善处,得有理事会随时修订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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